铅中毒:危害脑组织和神经系统及人体其它器官,影响儿童的智力和身体发育,是潜在致癌物。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铅的限值是10μg/L。人体铅的耐受摄入量为3.5μg/kg体重·天。
汞中毒:汞中毒主要表现为休克、心血管系统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及肠胃道的严重损伤。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汞的限值是1μg/L。人体汞的耐受摄入量为0.47μg/kg体重·天(日本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人们食用受含有汞和甲基汞废水污染的鱼、贝造成汞中毒事件,即水俣病)。
镉中毒:镉中毒可使肌内萎缩关节变形,骨骼疼痛难忍,不能入睡,发生病理性骨折,以致死亡(即常称的痛痛病)。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镉的限值是0.005mg/L。
砷中毒:砷具有致突变、致癌和致畸性,我国饮用水中砷的限值为0.01mg/L (我国不少地区水源中砷超标,长期饮用会罹患地砷病)。
铬中毒:致癌物质,我国饮用水中铬的限值为0.05mg/L。
氟中毒:高氟水导致氟斑牙、骨质疏松、骨变形(我国饮用水中限值为1.0mg/L)。
硝酸盐和亚硝酸盐(NO3-、NO2-):硝酸盐对人体的毒性主要是被还原成亚硝酸盐所致。饮用水中亚硝酸盐含量高,会干扰肌体对维生素A的利用,导致维生素A缺乏症。较大量的亚硝酸盐进入肌体可使人体中正常的血红蛋白转变为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严重的会引起青紫、窒息、甚至死亡。(我国饮用水中硝酸盐限值为10.0mg/L,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中亚硝酸盐限值为1mg/L,瓶装饮用纯净水中亚硝酸盐的限值为0.002mg/L,天然矿泉水中亚硝酸盐的限值为0.005mg/L)。